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校内破土施工管理审批暂行规定
一、为防止破土施工对校内地下管线及隐蔽设施造成损坏,影响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及师生生活,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校内实施地下打桩(含地勘)、开挖等破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于计划开工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填写《南京大学校内破土施工审批表》,经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图纸审核确认后分别提交学校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中心审批,获批后报基建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助理审签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在破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批意见及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四、如施工范围内的管线需迁移,应待管线迁移完成之后施工。如通过避让或保护方式即可施工,施工单位应按审批部门提出的保护措施进行相应保护或采取避让方式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管线与图纸或资料标注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报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现场重新确认并制定新的保护方案后再行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线损坏,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报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人现场查勘,积极配合进行抢修。
七、如施工单位发生未经破土施工审批擅自动工、未按审批要求做好保护措施造成地下管线损坏、对造成地下管线损坏情况隐瞒不报等情形,除承担修复费用及违约金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外,由基建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暂停或永久取消校内相关采购投标资格等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基建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0年11月17日
南京大学校内破土施工审批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合同名称 | 联系电话 | |||
施 工 单 位 填 写 | 施工范围平面图(标注路名及周围建筑物): | 施工方案: | ||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职能部门审核意见(保护措施及要求) | 保卫处(联系科室防火综治科,仙林联系电话:89685119;鼓楼联系电话:83686119;浦口联系电话:58646530) 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科室网络管理部,仙林联系电话:89684748;鼓楼联系电话:83594798;浦口联系电话:58646886) 签字: 年 月 日 | ||||
后勤服务集团水电管理中心(联系部门水电管理中心,仙林联系电话:89682421;鼓楼联系电话:83597182;浦口联系电话:83597182) 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基建处分管副处长/处长助理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