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处是负责校园建设相关规划与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并实施。
2.负责五年基建规划、修缮计划及修购专项资金项目滚动计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
3.负责基建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
4.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前期报建、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及资料归档、使用交付及后期维保全过程管理,与财务处、审计处配合做好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工作。
5.负责全校校舍和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
6.负责校园历史文化建筑的修缮管理。
7.负责全校电梯、暖通等大型公共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保、大修及更新改造管理。
8.负责全校供电、供水、供气、路桥、节能、校园亮化、路桥、绿化、景观、排水及水环境等公用事业规划和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与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负责有关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10. 负责与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相关的甲供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合同签订、供应、验收、结算及冗余材料设备管理,以及甲控乙供材料设备的相关控制管理。
11.负责在建基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相关资产管理。
12.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