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基(工)2020-060南京大学新建仙林校区众创空间二期边坡支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6浏览次数:1116来源:基建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以下简称“基建处”)拟以招标采购方式选定本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新建仙林校区众创空间二期边坡支护工程

项目编号:南基(工)2020-060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控制价:298156.51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状况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9年12月到2020年6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使用互联网版本。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亲自全面管理该项目,并常驻现场(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每天不低于8小时,白天正常上班时间),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勘踏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信息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jjc.nju.edu.cn)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各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下载。

5

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mln@nju.edu.cn;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信息格式不限,但必须包含招标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1时00分。

3、未登记报名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6

答疑时间

招标人不安排统一答疑,投标人如有不清楚之处或认为招标文件有任何不合理之处,可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格式发至mln@nju.edu.cn,我方统一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答疑。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文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7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综合楼409-1会议室(四五六食堂楼上)。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光盘)。

4、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纸质件材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

5、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评审方法

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冒老师

联系电话:025-85789920

电子邮箱:mln@nju.edu.cn

10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基建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2、本招标采购事宜解释权属于基建处。


附:南基(工)2020-060南京大学新建仙林校区众创空间二期边坡支护工程(二次)招标资料2020.7.6.zip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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