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启用《南京大学基建(维修)款资金支付申请单》,凡基建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在2021年1月1日后审批的请款项目均使用新版本的申请单,请相关部门知悉以上内容并遵照执行。 财务处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