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基(工)2020-157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景观提升工程(两侧银杏树移植工程)询价公告

时间:2020-12-04来源:基建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以下简称“基建处”)拟以询价采购方式选定“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景观提升工程(两侧银杏树移植工程)”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南基(工)2020-157

2、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景观提升工程(两侧银杏树移植工程)

3、施工范围:南京大学鼓楼北园主干道两侧梧桐树中间生长的银杏需要移植,具体数量及规格见附表,移植在鼓楼校区内。

4、项目预算:20万元

5、工期要求:15天

6、项目地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12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7年12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报价,否则取消其报价资格。

4、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询价通知书见附件,请各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综合楼504室。

(3)响应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纸质件材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

(4)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6056

电子邮箱:352205636@qq.com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询价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主页“jjc.nju.edu.cn”。

2、响应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报价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基建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3、本询价采购事宜解释权属于基建处。

 

附件:南基(工)2020-157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北园景观提升工程(两侧银杏树移植工程)询价通知书.docx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0年12月4日